宁波航标处隶属于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,为正处级公益性事业单位。
宁波航标处负责浙江东北部沿海(南起三门湾、北到长江口)航标的建设和养护,根据委托,参与航标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相关的技术审查等事务性工作;参与海事事故调查、违章查处等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。截至2017年1月底,宁波航标处共管理与维护航标达1521座(公用标686座,专用标835座),其中灯塔23座(百年灯塔12座)。
宁波航标处内设办公室、航标管理科、运行保障科、航标信息科、技术装备科、人事教育科、计划财务科、党群工作部和工会办公室9个职能科室,下设航标养护中心、后勤事务中心、船舶管理中心3个办事机构和镇海航标管理站、定海航标管理站、岱山航标管理站、象山航标管理站、嘉兴航标管理站、嵊泗航标管理站6个派出机构,普陀航标管理工作组1个。